[关键词]性善 解释观点 判断类型 [作者]方朝晖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 古往今来,学者们对孟子的性善论不知有过多少争论。
这些刑罚包括了十分残酷的生命刑与肉体刑,以及其他方面的处罚。一、前提性交代 要讨论易经对先秦法家思想的影响,涉及到一系列十分宏大的问题。
《乾·彖传》说: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生心之所不能已也,非求其报了。就有的思想无法为这些棘手的现实问题提供足够有效的理论阐释,建立在既有思想之上的制度体系也无法提供解决这些新难题的有效途径。由此可见,尽管易经体现了其所追求的治国不用刑的理想目标,但是作者在达到这一目标时,却认为不可不用刑,用刑是通向无刑的途径之一,这与法家以刑去刑说法颇有相近之处。衣食足,则知荣辱〔22〕2最具代表性了。
由此可见,易经讲变化,讲变化的和谐,强调通过变化达到整体的和谐。而且,法家所倡导的法治之终极指向也是一个道德的和谐社会秩序。在二程看来,新法的实施一是倡导建立自我道德的完善,二是在实践中必须找到更加合适的变革路径。
在神宗看来,理财是改革的第一要务,要尽快缓解这种压力,增加中央政府的税收是最直接的办法。[29] 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96页。奉行霸道虽也能崎岖反侧于曲径之中而实行权变,但这种权不过是异化的阴谋诡计,与王道所奉行的灵活调整有着本质区别。经指常道,是对王道原则的坚守。
[21]不但如此,针对王安石新法在贯彻过程中出现的用人不当,程颢在给宋神宗上疏中,忧心忡忡地说:兴利之臣日进,尚德之风浸衰,尤非朝庭之福。以天理的标准判断汉唐历史,无论君主取得多大的功业,由于其心术的不纯,都只是作为为己谋利的工具而已。
摘要:以往学界对北宋社会改革多聚焦在王安石身上,但事实上包括二程在内的北宋儒家对社会改革同样提出了一系列的构想与实践。[12]正是看到了王安石新学的巨大影响和危害,所以二程认定这种危害超过了佛老之学,他们认为,今日的大患是介甫之学,所以要想在现实条件下建立一个合理的政治生态环境,必须先整介甫之学。在二程看来,理想政治蕴含的普遍原则,不是来源于历史经验,而是逻辑地先验于历史现实之外。三、改革的具体举措 面对改革大潮的到来,二程充满改革弊治的决心。
[16]这就是说,要革天下之弊,新天下之治必须具备时、位、才三个基本条件,时就是遭逢变法革新的时机,时机不能早,也不能晚。不过,先秦儒家将三代和王道作为评判政治好坏的标准,但对于理想政治的讨论还不是一个纯粹的理论问题。[31]二程将这种道德的自觉引入治理国家和改革变法的实践中,认为人能守中正之道,久而必亨,况大明在上而同德,必受大福也。[⑩]当有人问二程:介甫‘言尧行天道以治人,舜行人道以事天,如何?二程回答:介甫自不识道。
对二程来说,天理映照下的政治理念是对现实政治批判的重要武器,三代是理想的政治,但必须承认三代已然成为一个先验的价值符号,是批判历史和要求历史的应然之法。君子之志所虑者,岂止其一身?直虑及天下千万世。
相反,在不具备条件下的改动,如果只看眼前的利益,不能对思想、风气和制度进行全面的审视,希冀于激烈的实用主义策略来扭转全局,那只会酿成更大的祸事。为此二程借用董仲舒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的名言来对当时急功近利的状况提出批评,强调政治改革中道义的优先性。
他说:臣所学者,天下大中之道也。但王安石主张通过发展生产、改善生产条件来增加财源,更重要的是,国家财政困难的解决不能给农民增加或转移新的负担,变法要分清轻重缓急,他在给神宗上奏的札子中说变风俗,立法度,方今之所急也。在孔子看来,三代之所以值得追求和效法,在于尧舜文武的先王之道本身是绝对符合道义的政治,或者说是国家统治意义上的绝对正当——王道。在对王安石新法的批判中,二程以大中之道显示出儒家在现实政治危机中为捍卫自身文化价值而进行的探索与坚守。新政也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即遭失败。[⑧](北宋)程颢、程颐著,王孝鱼点校:《二程集》,第77页。
原载《现代哲学》2016年第2期 进入专题: 二程 理学 儒家 。致知在格物,则所谓本也,始也。
[17](北宋)程颢、程颐著,王孝鱼点校:《二程集》,第165页。从本而言,惟从格君心之是非、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
程颢说:先王之世,以道治天下,后世只是以法把持天下。事实上,随着神宗皇帝的即位,改革的重点矛头也放在如何解决财政问题上的困难——冗兵、冗官、冗费造成的沉重财政负担。
由此,肇始于孔子的先秦儒家,就对现实政治持一种整体批判的态度,而批判的根据,就是他们心中的三代,三代之治即是王道之治。[13]为了进一步提出变革去弊的理论主张,程颐以天地自然论证社会人事的求变之理:推革之道,极乎天地变易,时运终始也。[11]就像余英时先生所指出的,二程对王安石新学的不满从根本上在于不满其内圣之学的不足,认为内圣之学的不足又使外王建立在错误的性命之理上面。必有其时,有其位,有其才,审虑而慎动,而后可以无悔。
不过,神宗与王安石之间的这种分歧是通过既斗争又让步解决的,意见的讨论一旦形成决议,颁布为法令,到最终的贯彻执行就可能将此前的原意埋没殆尽。[⑨](北宋)程颢、程颐著,王孝鱼点校:《二程集》,第316页。
四、大中之道:政治改革的出路 本来,治理国家不能离开人才,而选择什么样的人作为官吏来执行改革的决议,这是决定改革成败的关键。然而,新政将整饬吏治放在变法的首位,很快就激起了谤毁浸盛攻者益急等议论,攻击范仲淹功未验则俗称于迂阔、以远大为迂说。
可以说,二程不但提出天理作为本体的思想建构,而且自觉将天理作为儒家政治改革之道的根本规范,在很大程度上继承和发展了儒家政治思想,而且在实践中天理论形成了对王安石新法和新学强有力的批判与挑战。[⑨]也就是说,在政治场上,权力拥有者首先在于完成内圣的修养功夫,内圣是外王的逻辑前提。
二程认为,秦汉之后的历史与三代圣人之治相比,只是架漏牵补度日。二程说:大凡出义则入利,出利则入义。而此时政权内部潜藏的问题也开始暴露。无论在朝或不在朝的范仲淹、富弼、欧阳修,得势或失势已经不再成为变与不变的关键,改革成为当时士大夫的共识。
在二程看来,王安石等在新法目标上以利为先,这本身与儒家以义为先的根本原则相违背,并且在改革实践中,新法逐渐发展为急于求成的行为。孔子在评价齐鲁两国政治时说:齐一变至于鲁,鲁一变至于道。
程颢后来亦不无反思地说:新政之改,亦是吾党之争有太过,成就今日之事,涂炭天下,亦须两分其罪也。神宗问边患之事,富弼告知:陛下即位之初,当布德行惠,二十年不言用兵二字。
程颢说:治天下不患法度之不立,而患人才之不成……人才之不成,虽有良法美意,孰与行之?[24]程颢认为,修己成德是变法改革的起点,由此出发才能在涉及现实利益面前保持气节和人格独立。[19](北宋)程颢、程颐著,王孝鱼点校:《二程集》,第17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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